体检须知
博 学 精 术 厚 德 仁 爱
您现在的位置 : 宝鸡第三医院 > 体检须知
体检须知

一、体检接待时间
       周一至周六上午 8:00---11:00(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)
二、 注意事项
       1.采血项目请务必于早晨9:30以前完成。
       2.有采血、彩超项目者,体检前一日晚12点后不可进食,采血前8小时内勿饮水。体检当天采血后可饮白开水,上腹部彩超后可进食。
       3.体检前3天应多喝水、清淡饮食;请勿饮酒,勿进食油腻食物,勿食菠菜、猪血、鸭血等食物;体检前一日晚上,禁食牛奶、豆制品、饮料和糖类;注意休息,避免劳累和剧烈运动。
       4.男性泌尿系彩超、女性妇科彩超检查前须憋尿至膀胱充盈。
       5.留取尿标本时应取中段尿,女性避开经期,最好在经期结束3天后再行尿、粪项目检查。
       6.检查当天,女士不宜穿连裤袜、连衣裙(以便做心电图等项目检查)。
       7.有X线项目检查者,请勿穿有胶印图形、金属纽扣的衣服、文胸,勿戴项链,检查时请摘取手机、钢笔、钥匙等金属物;磁共振检查前确认体内无金属植入物,随身无金属物品。
       8.少年儿童、孕妇及可能受孕的妇女请勿做X线拍片、CT、骨密度检查等放射类项目,有以上情况者请提前告知护士,另行安排。
       9.高血压患者应常规服药;心脏病、糖尿病等慢性病者,应在采血后及时服药,不可因体检耽误常规治疗。
       10.体检结束,请将体检指引单交回体检中心前台,勿擅自带离。若自动放弃或推后某检查项目,请与前台护士说明并登记签字。
三、对于女性体检者,还应注意以下事项:
       1.妇检前请排空膀胱;妇科项目检查,仅限已婚女性或有性生活史者,孕妇及可能受孕的女性请勿做以上检查,备孕者、月经期间、产后42天内或人流术后21天内不宜做此类检查。
       2.妇科检查前24小时内,可清洗外阴,但勿冲洗阴道;检查前一天禁止房事;妇科治疗(冲洗上药)期间暂缓检查。
 

       地    址:宝鸡市金台区宏文路48号宝鸡第三医院门诊南楼4楼  
       咨询电话:0917-3416570   
       乘车路线:1路、22路、38路公交车在宝鸡第三医院站下车即到

医院地址 :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宏文路48号
乘车路线 : 市内乘1路、9路、22路公共汽车宝鸡第三医院下车即到
邮编 : 721000
特别声明:本站内容仅供参考,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。

版权所有@宝鸡第三医院 陕ICP备13008693号
陕卫网审[2013]第0026号
陕公网安备 61030302000054号
技术支持:伙伴网络